近日,宜黄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远赴浙江杭州,找到了“失踪”多年的被执行人邹某,追回4万元执行款。
据悉,欧阳某与邹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4年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邹某在2014年12月25日之前给付欧阳某借款5万元整。之后,邹某一直未履行给付义务。2015年欧阳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未能找到被执行人邹某本人,亦未发现被执行人邹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2017年,该院执行法官经过多方寻找线索,了解到邹某有可能在杭州市江干区,遂决定前往实施查控。2017年8月8日早上6点,执行法官在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的大力协助下,早早地赶到江干区某服装店旁边守候被执行人邹某,至9点32分,执行法官在服装店楼上找到被执行人邹某,将被执行人邹某传唤到江干区法院接受调查。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积极做法律释明工作,希望邹某主动履行给付义务。邹某却一直以做生意失败,自己没有钱为由,拒不履行给付义务。鉴于被执行人邹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拒不申报财产的行为,该院当即对其作出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在被拘留后的第四天,邹某通过朋友提出愿意履行相关法律义务,与申请执行人取得电话联系,给付了4万元执行款,并承诺于今年年底付清所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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