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资溪县法院通过最高院的委托办案系统,执结了12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从2016年开始,资溪县法院受理了58多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经审理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然而业主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经江西某物业管理公司申请,现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经执行法官通过司法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发现,有12名被执行人在外地银行账户有存款,但司法网络查控系统现有的功能只能实现工商银行和个别地方银行的网上划扣,其他银行的划扣必须要到开户行划扣。
执行法官考虑到每个案件的标的额仅一千元左右,为了节约司法资源和执行成本,执行法官决定将案件通过最高院的委托办案系统进行异地委托执行,经网上委托,受托法院皆非常配合,基本上在一周之内都反馈了执行结果。
委托办案系统是被执行人或其财产在外地,需要去外地调查查封划扣冻结以及解冻,管辖区法院可以通过委托办案系统将需要委托事项委托外地法院办理,不需要前往外地。目前,资溪县法院通过委托执行的12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已全部执结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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