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吴某被上高法院执行局第二次司法拘留一日后,其家人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一早便来到上高县法院执行局,将3万元赔偿款一次性付清。
被执行人吴某骑三轮电动车将63岁的晏某撞倒,该案经上高县法院审理并作出判决,判决吴某赔偿原告晏某各项损失3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多次找到吴某做思想工作,要求其主动履行赔偿义务,详细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的法律后果,并向其描述申请人晏某目前窘迫的生活状态。但被执行人吴某态度恶劣,拒不赔偿,执行法官因吴某的拒执行为将其依法拘留15日。
被执行人吴某从拘留所出来一个星期后,执行法官再次到吴某家劝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然而吴某仍然拒不履行赔偿款。
9月17日,鉴于被执行人吴某屡次逃避执行的恶劣行为,上高法院再次对吴某采取了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
第二日上午,被执行人吴某的家人得知其被二次拘留后,匆匆赶来法院,主动要求与申请人晏某进行协商赔偿。在执行法官的主持调解下,晏某同意3万元了结此案,吴某家属当场付清。随后,法院也依法解除了吴某的拘留措施,案件圆满执结。
“谢谢法官,能拿到这3万元的赔偿款真是雪中送炭啊!”申请人晏某瘦弱苍老的手紧紧握住李法官的双手,不停道谢。据悉,上高县法院执行局依法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吴某采取两次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有力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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