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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长当“老赖” 法院向当地政府发司法建议书

        签发日期:2017年08月17日 16:49     编辑:刘宇琦    
        来源:中国江西网    

          近日,一民间借贷案中,在某镇某村任村长一职被执行人何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安源区人民法院向何某居住地某乡政府发出一份司法建议书。

          安源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罗某和何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何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迟迟不支付申请执行人罗某10余万元执行款。执行法官在深入调查后,查明被执行人何某在某镇某村任村长一职,遂多次约谈被执行人何某,向其阐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但何某态度依旧十分强硬,始终拒绝履行。

          鉴于该案的特殊性,被执行人何某任村长但拒不还款,安源区人民法院遂向何某所在地乡政府发出一份司法建议书。

          该司法建议书中建议乡政府协助法院共同做好被执行人何某及其配偶、子女、近亲属的诚信教育转化工作,履行综治管理职责,督促或协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限制被执行人申报办理农村宅基地、旧房改造、房屋翻新的审批,协助法院冻结、提取被执行人的拆迁补偿款等。法院对于已纳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何某,要求其所在的乡政府在办理其本人、配偶及子女的入伍、升学、就业、提干、公务员招录、提拔等方面的政审时,如实签注其失信情况。在其本人及其家庭、村委会的评选道德模范、文明家庭、文明村等评选时如实记录、签注以上情况。同时,建议发动辖区居民、村民向该院举报被执行人何某的财产及高消费线索,助力该案执行。

          据统计,2017年以来,安源区法院已发出司法建议书3份,涉被执行人总数2人,其中涉公职人员1人。迄今为止,提出司法建议已经成为人民法院进行法制宣传,扩大办案效果的一项重要工作。司法建议书既是人民法院实现审判职能的一项措施或方式,也是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系统工程的一个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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