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高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异地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第一时间扣划“老赖”账户存款207万元,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兑现了对当事人的一份庄严承诺。
据悉,浙江某公司与原告公司素有生意往来,经双方对账,尚有200余万元未付,因浙江某公司经营不善,迟迟不支付货款,原告遂将浙江某公司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后,被告不按照生效判决支付欠款。原告公司也多次派人前往浙江某公司讨要货款,被告要么置之不理,要么以各种借口推诿、拒绝。
于是,原告申请强制执行,接到强制执行申请后,上高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当即向浙江某公司发送了执行通知书,要求在指定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并且向浙江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发送了限制高消费令。但是,都没有效果。执行法官多次打电话给浙江某公司相关负责人,公司人员拒绝配合执行工作,先是以“不清楚情况”敷衍,后来直接不接电话。
由于浙江某公司注册地在绍兴,根据原告提供的财产线索,浙江某公司银行账户均清零了,也没有房地产等可供执行财产。且被执行人对外债务众多,面临多家法院的执行。眼看百万货款可能打水漂,原告公司陷于绝望,上高法院执行法官不轻言放弃,从上高远赴绍兴,到当地工商、金融、房管局、车管所等部门调查被执行人冶金建设公司的可供执行财产,并于2017年4月21日冻结了该公司在浙江绍兴市的基本账户。
9月7日中午,当上高法院执行法官知悉浙江某实业公司账户有资金进账,立即将有关情况向院领导作了汇报。考虑到一旦在时间上延误,执行将面临困境,上高法院执行局立即安排执行法官等三名执行干警下午搭乘高铁赶往绍兴,经过4个小时的车程,于当晚9点赶至浙江绍兴某银行所在地。
为确保万无一失,执行法官第二天早上7点就守候在银行门口,并在银行上班的第一时间,办妥了207万元执行款的扣划手续,此案得以圆满执结。
版权申明及版权保护 赣ICP备09008939号-2
地址:南昌市红谷中大道1326号江西日报传媒大厦15楼
邮编:330038 电话:0791-86847086 邮箱:jxfazhiwang@163.com
新法制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Copyright © 2009 jxlaw.com.cn,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