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律师群体在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中的独特作用,积极推进律师调查令在执行事务中的运用,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日前联合召开推行律师调查令制度的座谈会。
会上,萍乡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彭林指出,律师是法院与当事人双方联系的桥梁,在执行程序中有不可替代的重要角色,法院应当依法保障律师在执行事务中的合法权利,不断促进律师执业空间的纵深发展,把律师调查令制度用活用好,切实提高执行效率,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增添新助力。
会议共同学习了省高院、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联合签订的《关于建立律师调查令等协调配合机制的合作框架协议》,与会的律师代表就《框架协议》的内容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针对法院执行工作提出了17条建议。
会议指出,律师调查令制度有利于提高律师参与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的积极性,有利于扩展律师业务范围,有利于维护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实现“三赢”的执行措施。《框架协议》为律师调查令的实践提供了原则性规定,法院和律师群体要在执行实务中进一步具体和细化,让制度真正落地开花。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应加强经常性的沟通交流,建立常态化的磋商机制,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为解决执行难问题形成合力。
记者程爱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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