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通过限制被执行人出境的边控措施,成功截获一名向土耳其驻中国大使馆办理签证的被执行人,为企业追回50万元执行款。
据悉,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与曾某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委托被告曾某为一建设施工工程的中介人,双方签订了居间协议,随后原告向被告支付50万元中介费。但因居间事宜未成功,原告要求被告退还该笔中介费,而被告拒不配合。安源区法院依法判决支持原告诉请,某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后,曾某一直未履行。
执行法官调查后得知,被执行人曾某有大量国际商务往来,经常需赴国外出差。了解到这一情况,执行法官在调取曾某护照及港澳通行证后,立即对其采取边控措施,限制其出入境。同时将其纳入被执行人失信黑名单,限制其乘坐飞机等高消费行为。近日,被执行人曾某因其所属公司在土耳其有商务活动急需出境,在向土耳其驻中国大使馆办理签证遭拒后,曾某慌了神,立即联系执行法官并积极与申请人沟通协商。9月6日,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曾某以货抵债,该案顺利执结。
边控即边境控制,是防止涉案外国人或中国公民借出境之机逃避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通过法定程序在边境口岸对之采取限制出境的一种保全措施。
版权申明及版权保护 赣ICP备09008939号-2
地址:南昌市红谷中大道1326号江西日报传媒大厦15楼
邮编:330038 电话:0791-86847086 邮箱:jxfazhiwang@163.com
新法制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Copyright © 2009 jxlaw.com.cn,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