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记者获悉,袁州法院充分借助新颖的网格化机制,利用网格员参与调解的方式,打开了被执行人禁锢的心结,成功啃掉多起“硬骨头”执行难案,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法官,被执行人李某太嚣张了,竟然又将一大堆石头全部倒在我家道路门口,严重的阻碍了我出行。你们法院今天不把这事给我彻底解决,我就对他采取报复措施了”9月4日一大早,袁州区法院刘法官便接到申请人的电话。
申请执行人张某丈夫与被执行人李某原本是叔伯兄弟,又是邻居,两家因上一代就有矛盾,并因道路通行问题曾引发过纠葛。2013年,原告与被告及被告之妻发生争吵并撕扯在一起,原告受伤后到医院住院治疗,经二审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一个月内给付原告7400元。但被告逾期未付。原告遂于2015年4月22日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告认为自己受了委屈吃了亏拒不执行。法官便告知被执行人,将纳其入黑名单予以惩戒,但被执行人仍不愿自动履行。
刘法官说道:“双方当事人属于亲戚关系,我们执行时需讲究策略。首先我们要提前与乡分管综治的领导联系,争取得到当地村委会与村书记的密切配合及支持,通过乡村两级的网格治理系统及时化解此案”。
约集双方当事人及其配偶到村里后,村书记和执行法官的共同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终于在大家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老李当场付清赔偿款6500元,被执行人也当天将堵在路上的石头搬开,申请人同意放弃余款并将被执行人从黑名单中删除,双方也同意认对方为“兄弟”。
事后,被执行人李某对执行法官说:“如果法院执行干警直接开警车到我家里来上门执行,别说6500元,就是600元我也一分不会出,而且会跟申请人拼命。当然,法院要我们到村委会去和解,让村书记做工作,也是给了我们面子,没有在乡亲们面前丢脸,这钱我就是借也会借得来。”
“本案标的虽不大,但如何妥善化解积怨,却需要执行法官懂得如何去利用自身的经验,利用村书记等民间权威的力量,尊重乡土风俗与“面子”,既不使双方矛盾激化,又妥善化解积怨,实现案结事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本案应该可以算是国家法在乡土社会运用的一个范例。”袁州区法院执行局领导说道。
版权申明及版权保护 赣ICP备09008939号-2
地址:南昌市红谷中大道1326号江西日报传媒大厦15楼
邮编:330038 电话:0791-86847086 邮箱:jxfazhiwang@163.com
新法制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Copyright © 2009 jxlaw.com.cn,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