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室外气温高达38°,峡江县法院执行局的8名执行干警紧急集合,前往吉水县八都镇找寻“老赖”倪某。
据悉,被执行人倪某于2010年7月2日向申请人熊某借款52000元购买货车,并约定合伙经营货物运输,双方约定,从2010年7月开始,倪某每月支付原告6000元,连续支付20个月,但是倪某未按合同履行,在熊某起诉调解后仍不按调解书履行,熊某于2015年11月4日申请执行,由于倪某长期在外开车,执行法官多次找寻无果,之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村委及倪某亲戚,希望可以得到倪某的下落。
在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之后,取得申请人熊某同意对此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执行法官并没有停止对被执行人倪某的寻找。今年8月7日,申请执行人熊某电话告知执行法官倪某正在八都镇进行车辆年检,希望执行法官可以采取措施,在接到电话后,执行法官立即召集执行局干警集合赶赴至车检站,并在车检站对倪某进行围堵,随后将倪某拘传至峡江县法院。
最终,被执行人倪某由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被司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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