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44部委联合颁布的《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规定,近日,高安公安情报系统与法院执行系统实施联网,对被执行人行踪进行动态监控,成功执结了一起借款纠纷案件。
2014年11月27日,彭某某因被执行人宋某某未按期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偿还借款5.6万元及利息的义务,向高安法院申请强制执。由于宋某某长年在外经商,行踪不定,法院查找其下落困难,导致三年未能执结案件。
案件的承办法官胡法官一方面继续通过“四查”对被执行人宋某某的股权、房产、土地、汽车等财产进行全方位的持续关注。另一方面,与当地的公安系统进行“无缝对接”,通过公安机关的高科技手段全方位查找被行人宋某的“足迹”。
2017年8月1日晚上22点,高安公安情报系统反馈,有人以被执行人宋某某的身份证在城区某宾馆开房,房号为309。高安法院执行局得知此消息后迅速调派执行人员前往探查。然而,到达现场后并未发现被执行人宋某某本人,为防止打草惊蛇,指挥中心决定次日清晨再派人探查。
8月2日早上6:30指挥中心调派8名执行干警前往该宾馆搜寻,发现309房内住着一女子和三名小孩,仍未发现宋某某行踪。经询问,该女子系宋某某亲戚,因未带身份证,由宋某某替他开房,带着三个孩子入住,宋某某随后开车离开了宾馆,具体去向不明。
执行干警要求其转告宋某某,限其当日主动到法院履行还款义务,逾期将对其罚款、拘留。
“你好,我今天过来就是想趁早把债务给履行了,不然真的是寸步难行啊!”2017年8月3日早上八点,被执行人宋某某迫于法院强制执行产生的强大压力,一大清早就跑到法院主动要求向申请执行人偿还借款6万元。
“法院案件执行作为一项社会性很强的工作,一直面临着人难找、财产难寻等困难,有时直接导致赢了官司的当事人不能及时实现权益。而这些困难的解决,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协作和配合,与公安机关有力配合便是当前解决执行难的有力保障措施,今后我们将继续用好、用活这一创新机制。”高安法院执行局领导说,随着全社会“解决法院执行难”长效机制的健全,胆战心惊、惶惶不安将成为“老赖们”生活的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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