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一房产中介老板,诱骗两名前员工,合伙骗取他人60万元购房款。近日,南昌县人民法院审结该起房屋买卖诈骗案,房产中介老板陈某被判刑。
陈某在南昌县经营一家地产中介店。2022年2月,陈某经前员工熊某介绍,认识了正在寻找学区房房源的赵某夫妇,陈某便将相关售房信息以大幅低于房主的报价介绍给了赵某夫妇,并以签订阴阳合同赚取4万元差价的方式,诱骗前员工施某和熊某配合扮演房主,最终骗取赵某夫妇购房款人民币60万元。
2022年3月,陈某将所得人民币60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
2022年7月,赵某夫妇在陈某店里发现被骗后报警。2022年8月,陈某退赔赵某夫妇损失人民币5万元。熊某、施某赔偿赵某夫妇共计人民币15万元。
南昌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人民币6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陈某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退赔部分赃款等情形,为保护公民的财产安全不受侵犯,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4万元;责令被告人陈某退赔被害人赵某夫妇40万元。
万军文 李玉帆 全媒体记者王白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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