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江西网讯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事实上,早在两年前江西就开始探索先行。
2015年,省委省政府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纳入法治江西建设总体布局进行谋划,作为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当年8月28日,我省率先在全国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明确普法责任主体,实行“谁执法谁普法”一把手责任制。去年3月25日,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还召开专门会议,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进行动员和部署。
随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扎实推进,我省探索出了一条整合各方力量参与社会普法的新路子,构建了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并受到司法部的充分肯定。
规划“路线图”普法由“独唱”转向“合唱”
在哪里执法,就在哪里普法。
每到二、三月份春耕时节,也是我省农业执法人员最忙碌的时候。我省各地农业部门组织执法力量,针对春季农资市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为春季春耕备耕保驾护航。在执法的同时,执法宣传车还深入农村宣讲法律法规知识,发放各类法律宣传材料,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在执法的过程中普法,这是我们基层农业执法人员工作的常态。”省农业厅政策法规处处长徐昭华告诉记者。记者了解到,像这样由执法单位组织的普法宣传在我省执法机关已成常态。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法治建设中的基础作用,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纳入法治江西建设总体布局进行谋划,作为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进行部署。为彻底扭转普法工作由司法行政部门一家“独唱”的局面,我省加强顶层设计,健全创新普法体制机制,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亲自部署文件起草,亲自主持召开专门会议讨论审议,推动江西在全国率先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使“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上升为省一级的重要决策部署,成为我省2015年的“热搜词”。
2016年3月25日,省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省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会议,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进行动员和部署。
全民普法需要党政主导,党委宣传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牵头,更需要各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司法部部长、全国普法办主任张军就《意见》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是普法工作的重大理念创新和制度创新,普法工作由主管部门的“独唱”,变成各部门的“合唱”。
由司法行政部门的“独角戏”到各部门的“大合唱”,江西率先实施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使得普法已日渐成为我省各级普法责任主体单位的一种自觉行动。全省各级国家机关围绕依法履行工作职能,充分发挥机关(系统、行业)的职能优势、人才优势、资源优势,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宣传普及据以履行职能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自觉承担普法工作社会责任,形成普法“合唱”的生动局面。
明确“任务单”普法内容由“单一”转向“多元”
法治新常态下,普法工作被赋予了新定位、新内涵、新任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意见》对国家机关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职责任务作了明确规定。如何通过“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进普法工作,已成为我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重大课题。
“‘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主体是全省各级承担行政执法和司法活动的部门和单位。同时,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负责对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及社会公众宣传普及据以履行职能的法律法规。”我省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单位的“任务单”,普法内容也由“单一”转向“多元”。
什么样的普法形式群众更易接受?群众更需要普及哪方面的法律?普法路径设计至关重要。为提高普法责任主体单位对内部人员、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普法实效,我省规划设计了七条普法“主路径”,包括通过“以案释法”进行普法;通过公正司法严格执法进行普法;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普法;突出重要时间节点进行普法;针对社会热点问题进行普法;加强日常法治宣传教育;强化系统行业内部普法等。
如今,我省各级国家机关根据自身的实际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可谓百花齐放。4月26日,南昌市国税局稽查局五楼会议室内座无虚席。当天,南昌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联合市国税局稽查局、市地税局稽查局开展“以案说法”税收宣传活动,来自全市范围内的金融、房地产、生活服务等多个行业企业代表共70名纳税人参加了此次活动,国地税工作人员与纳税人面对面进行法制宣传,效果良好。
在出台《意见》的同时,我省还下发了《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制定了任务分解表,经普法责任主体单位自行申报和确认,将普法任务细化为51项具体内容,分解到56个责任单位,基本涵盖各单位所执行所依据的各项法律法规;明确了时间安排表,结合每年的重要时间节点,确定普法宣传重点和普法责任单位,做到普法工作月月有重点,重要节点时时有普法;确定工作进度表。
普法宣传平台、网络学法平台、网上考法平台、媒体公益普法平台、普法工作交流平台……在普法平台搭建上,我省加强指导,主动服务,为责任主体单位开展普法搭建了“五个平台”,突出多样性。
签订“军令状”普法由“软任务”转向“硬指标”
确保普法实效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关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意见》明确,要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国家机关工作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上级国家机关要加强对下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强化工作指导。
如何确保普法实效?我省强化考核评价这个抓手,层层签订“军令状”,使普法工作不再是一项可有可无、可做可不做的“软任务”,而是落实不到位就会被问责,就会影响单位和个人发展的“硬指标”。
出台落实《全省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明确考核对象,即省级普法责任主体单位和各设区市;确定考核内容,即组织领导及保障、普法工作开展、法治文化及阵地建设、依法治理等;创新考核形式,实行一年一考核,一年一评价,按照任务申报、自我评价、实地核查、考核通报的步骤,纳入法治江西建设年度考核并占一定分值。与此同时,还制定考核评价“两项标准”,即《2016年省直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价标准》、《设区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价标准》,实现考核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考核结果不仅纳入设区市和普法责任主体单位法治江西建设考核、精神文明建设考核,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将每年的考核结果作为普法中期考核和五年检查验收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考核结果还作为衡量各地各部门各项事业法治化水平和依法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据。
连续两年,省普法办组成考评小组,对各设区市和109个省直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进行了检查考评。通过检查考评,各地、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确保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顺利推进,为推进法治江西建设迈向新常态发挥了积极作用。
◎文/记者方维芳 图/记者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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