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江西网讯 为打造“四最”营商环境,全力建设全国政务服务满意度一等省份,规范全省统一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以下简称中介超市)的运行、服务和监管,我省近日出台了《江西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暂行办法》,对中介超市的职责分工、入驻管理、选取方式等进行了说明。
一地入驻 全省通行
据悉,该办法所称的中介超市,是指为项目业主购买中介服务、中介服务机构承接服务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提供信息化服务和信用管理的综合性平台。
项目业主是指全省辖区内购买有关中介服务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企业和自然人。中介服务机构则是指为行政管理工作提供有偿中介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
全省项目业主通过中介超市购买作为行政管理工作必要条件的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中介服务,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该办法,中介服务项目包括财政性资金项目和社会性资金项目。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中介服务项目必须通过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服务机构。鼓励社会性资金项目通过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服务。
中介超市按照“一个平台、全省共用,一地入驻、全省通行,一处失信、全省受限,一体管理、分级使用”的原则,进行运营、服务和监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区域性、行业性执业限制,不得阻挠和限制中介服务机构入驻中介超市,不得对中介服务机构实行差别对待和歧视待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中介服务机构选取活动。通过中介超市选取的中介服务机构依法、依规出具的服务成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认可。如不认可应出具书面意见,并告知同级中介超市管理机构。
三种情形可予以清退
省政务服务中心为省级中介超市运营机构,市、县中介超市运营机构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纳入政府定价管理的中介服务收费项目依法依规确定收费标准,各级政府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维护中介服务收费秩序。
中介超市对省内外符合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常态化开放。中介服务机构按照自愿原则申请入驻中介超市,签订承诺书。
中介服务机构存在司法机关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质(资格)被吊销、失效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列入黑名单、被暂停或责令不得开展中介服务等三种情形之一的,中介超市管理机构应予以清退。凡被清退出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两年内不得申请入驻。
记者万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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