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投稿邮箱:fazhijxw@126.com
              
        法治江西网LOGO
         
        首页  权威发布  法治动态
        专题  高层声音  法治访谈
        普法教育  法治文化  法治大讲堂
        法律服务  法规查询  普法多媒体
        科学立法  公平正义  守法诚信
        法治政府  平安创建  法治社会
        南昌 | 景德镇 | 萍乡 | 九江 | 新余 | 365bet体育注册开户_mobilegame365_英国最大赌博365网站 | 赣州 | 宜春 | 上饶 | 吉安 | 抚州

        您当前的位置 : 法治江西网  >  守法诚信

        “红黑榜”积分管理 解乡村治理难题

        南昌县幽兰镇东田村走出“三治”融合治理新途径

        2020-10-28 16:39:08    编辑:黄婉琼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法治江西网讯 在村委会醒目位置设立“红黑榜”,每月定期公布人员名单,红榜扬善举,黑榜亮恶习。南昌县幽兰镇东田村以自治、法治、德治为引领,积极探索创新乡村治理方式,运用红黑榜积分,解决乡村“大问题”。

          ●红榜扬善举黑榜亮恶习

          “这一期红黑榜出来,看看谁上榜了……”

          在南昌县幽兰镇东田村的通告栏前,聚集了一批村民在观看“放榜”,这也成为乡里乡亲们关注的大事件。

          红榜扬善举,黑榜亮恶习。截至目前,东田村已累计发布红榜420人,发布黑榜129人。

          据悉,东田村整合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毒禁赌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成立乡风文明理事会,吸收德高望重、群众威信高的党员代表、村民代表、本村乡贤、法治志愿者、农村法律明白人为理事会成员,参与民间纠纷调解、村务监督和服务,开展普法法治宣传,切实遏制陈规陋习,树立法治新风尚。

          “理事会成员严格按照党员、群众一定比例由选举产生,目前该村有乡风文明理事会成员21人。”据介绍,每月月底东田村都组织理事会成员对村民日常行为进行评议,评议范围涉及道德范畴(孝老爱亲)、家庭文明(和睦相处)、环境卫生、支持村委会工作、文明行为(诚信守信)、遵法守法等6方面,及时张榜公布。每月红榜人员一般20至30人,黑榜人数视具体情况定,实行动态管理。

          ●登红榜才可下黑榜

          根据红黑榜规则,每次红榜名单人员积1分,全年积3分可以领取30元等额礼品,积4分可以领取40元等额礼品,以此类推的赋分方式,充分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同时,东田村还约定,全年上5次或以上“红榜”名单人员优先推荐参加上级表彰,全年上5次或以上“黑榜”名单人员取消一切帮扶待遇。同时规定,凡被列入“黑榜”的人员经教育劝说,立即整改,而且必须登上下次的“红榜”,才能撤销其“黑榜”名单。

          通过以“红黑榜”积分管理为主要形式,从村民最关心、最迫切的身边事入手,将村里的重要事务量化为评议指标,积极开展民主自治,共同参与、协调村务管理与决策,形成集体议事制度。同时,还积极加强法治建设,不断培养壮大“法律明白人”队伍,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的示范引领作用,形成遇到问题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促进德治建设,深入发掘村民道德规范,修订村规民约,规范村民行事规则,凸显了村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培育了文明乡风、法治新风和淳朴民风,走出了一条“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新途径。

          ◎文/万友平 首席记者淦丹丹

          来源:(法治江西网)
        相关新闻

        热点专题

        网站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网上投稿 | 隐私声明

        地址:南昌市红谷中大道1326号 联系电话:0791-86847386
        备案号:赣ICP备15001586号-1 技术支持:中国江西网
        法治江西网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新法制报社

        网信办ic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