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江西网讯 元宵节当天,江西省上高县徐家渡镇集市上,人来人往,熙熙攘攘。“我们是上高法院执行局的,请您配合执行公务”,当执行法官手持证件突然现身时,正在赶集的被执行人李某一脸懵圈,手足无措。
据悉,2016年8月,被执行人李某驾驶面包车外出时,由于操作不当将行人熊某撞倒,致使熊某受伤。经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判决其赔偿熊某21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不仅不支付,还扬言“绝对不给钱”。无奈之下,熊某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该案后,该院执行法官多次登门拜访李某,都吃了“闭门羹”。
元宵节这天,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熊某电话,称看到被执行人李某正在乡镇集市赶集。执行法官觉得,这是解决案件的有利时机,于是迅速出动,赶到申请人举报的地点,在集贸市场将李某控制住。
看到驾驶警车前来的执行法官,李某顿时傻了眼。没想到今天大过节的,法官居然找到这么偏僻的乡镇来执行。为了逃避执行,李某一会说没钱,一会装病,对法官的劝告置之不理。在耐心劝说无果后,执行法官拿出拘留通知,准备为其办理拘留手续。看到法官动真格的,李某终于服软,答应赔偿。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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