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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检察院建立“案-访比”质效分析管理制度

        2022-11-16 18:02:37    编辑:曾若晨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2022年以来,省检察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创新建立“案-访比”质效分析管理制度,将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稳定纳入司法办案评价体系,促进检察官加强监督纠错、释法说理和矛盾化解,强化诉源治理,从源头上减少涉检信访案件的发生,助推司法检察办案质量和效果不断提升。今年1-8月信访总量同比下降39.3%,重复信访量同比下降38.8%,上半年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达99.37%,位居省政法单位首位。

          一、以“案-访比”制度引领理念变革,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省检察院将推广“案-访比”质效分析管理制度作为改革创新的重要项目,党组书记、检察长牵头调研,党组专题听取汇报,研究制定工作意见,系统谋划推进。一是加强体系构建。“案-访比”定义为:一段时期内司法检察办案产生的信访数与受理办理的案件数之间的比值。“案-访比”越低,案件质量越高,群众满意度越高。根据考核对象,分院“案-访比”和检察官“案-访比”;根据案件性质,分总体“案-访比”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访比”。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组织470名检察官对办案产生的591个“访”逐一剖析,围绕办案是否落实法律监督责任,是否跟进、充分释法说理,是否积极主动采取措施化解矛盾等“八个是否”,深挖问题根源,针对性整改。三是强化结果运用。省检察院把“案-访比”纳入对市县检察院和每位检察官考核范畴,作为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的重要参考。三级检察院以党组会、业务分析研判会、检委会等形式每月对“案-访比”情况进行会商。定期编发“案-访比”质效分析管理信息专刊,总结经验、分析情况、通报问题。

          二、以“案-访比”制度强化责任担当,推动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司法检察办案中检察官不再止于不出错,主动承担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的司法责任,信访量下降明显。全省检察机关总体“案-访比”同比下降43.72%,15个基层检察院总体“案-访比”为0。一是和解调解促矛盾化解。运用刑事和解、民事调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措施,努力促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退赃退赔、赔偿损失等方式与被害人达成和解、谅解,积极引导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二是司法善意促内生稳定。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同时,对大多数较轻犯罪、初犯偶犯等依法从宽处理,并落实矛盾化解措施,促进治罪与治理并重。不诉率、不捕率同比分别上升15.52、24.11个百分点,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4.9%。三是检察听证解心结法结。研究制定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听证工作,充分运用听证释法说理,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的意见,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全省三级检察院听证全覆盖,运用检察听证审查案件4068件,同比上升165.8%。省检察院检察长田云鹏赴当事人社区开展上门听证,成功促成矛盾化解。四是司法救助解急难愁盼。对刑事案件、民事侵权案件中依法得不到有效赔偿、生活陷入困境的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向2471名困难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708万余元,同比分别增长3.41倍、2.41倍,批捕起诉等前端办案环节办理司法救助案件数占司法救助案件总数比例从以往20%到目前超60%。

          三、以“案-访比”制度促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通过“案-访比”质效管理,促进抓前端、治未病,促进司法检察办案更好服务人民群众,更深融入社会治理,共筑长治久安基石。一是更加注重提升办案质效。司法检察办案呈现全面加强、提质增效的良好态势,全省检察业务综合质效位列全国第1位,刑事监督立案率、监督撤案率分别比全国平均比率高12.9、4.39个百分点,民事抗诉改变率、行政审判违法监督检察建议采纳率均达100%。二是更加注重转变办案作风。全省三级检察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复杂、敏感、新类型案件,市县两级检察院对受理的首次申诉全部由院领导包案办理,化解率达96.79%,有力带动全省检察人员作风转变,从“要我做”到“我要做”,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三是更加注重融入社会治理。坚持将司法办案融入社会治理大局,聚焦养老诈骗、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向相关行政机关、行业组织等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722件,持续抓好检察建议督促落实,促进有关行业领域强化监管、堵漏建制,助推标本兼治、防患未然。

          来源:(江西省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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