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江西网讯 “妇女能顶半边天”。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妇女小组长及农村妇女“法律明白人”不止能顶“半边天”,而且是活跃在农村一线的政策路线的“宣传员”、社情民意的“信息员”、乡风文明的“先行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妇女致富的“引导员”、排忧解难的“服务员”,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全面提升村妇女小组长及农村妇女“法律明白人”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管理、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能力,真正发挥村妇女小组长和“法律明白人”这支队伍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作用,11月9日,市司法局联合市妇联、市委组织部举办全市村妇女小组长“法律明白人”培训视频会。东华理工大学法学博士文竹作法律知识宣讲。全市各级妇联干部、村妇女小组长一万余人通过收听收看远程直播参加了此次培训。此次培训通过电视远程直播的方式举行,有效解决了基层法治培训比例不高、力量不足、质量不行、机制不全等问题,是一次难得的法治宣讲“饕餮盛宴”。
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初衷,就是培养一支懂法律、热心公益、扎根基层的群众自治队伍,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针对全市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多、在家培养对象平时忙于工作,在处理自身各类事务中难以做到步步跟进学习等“召集难、培训难”问题,抚州市创新“法律明白人”培养机制,通过在线直播方式进行培训,不仅扩大农村“法律明白人”的培养覆盖面,而且能有效提升培养质量。截止至2020年上半年,抚州市已累计培养一般“法律明白人”60.8129万人,骨干“法律明白人”5.6179万人,累计培育率达76.38%,平均每个村组有3位骨干“法律明白人”。全市“法律明白人”累计开展纠纷调处1.5万余件次,参与其他法治实践12.2万件次,成为基层一支有效的“稳压器”。
徐莹 周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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