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江西网讯 有这样一群人,她们长期活跃在普法宣传和妇女维权工作第一线,为妇女群众说法律、调纠纷、解难事、护权益,她们是妇女干部“法律明白人”。
从2018年起,省妇联联合省司法厅、省法建办共同开展农村妇女“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在三年时间内,将村妇联干部100%培养为农村“法律明白人”,同时,在村妇联干部中遴选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人选。
如今,我省已经培养了86万名妇女“法律明白人”,她们既是政策法规的“宣传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又是权益保护的“保障员”、社会事务的“监督员”,引导妇女群众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中发挥“半边天”作用,取得了良好效果。
江西省农村妇女“法律明白人”培养总结会
省女法律工作者协会深入井冈山开展“送法到基层”普法宣讲活动
社区妇女干部主动参加法律培训
南昌县良安社区属城乡插花地带,社区环境复杂,共有1900多户,4000多人入住。舒丽萍是一名社区干部,也是妇女“法律明白人”。
近日,向阳小区居民朱宝华与租户万细水争吵着来到社区,要求社区调解租房纠纷。经了解,租户万细水准备租住万宝华的房子,双方口头约定600元/月。没有签订正式的租房合同,租户就对房屋进行了简易装修。正式签合同的时候,租户万细水要求500元/月,并且必须签5年以上合同,不然就赔偿自己的装修损失费共计5000余元。
“租赁合同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且合同要反映双方的意愿,否则就是无效的。”舒丽萍耐心细致地向双方讲解了租赁方面的法律知识。听了她的话,双方意识到了自身的问题。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共识,签订了调解协议书,矛盾圆满化解。
在社区工作中,这样的事还有很多。舒丽萍深深认识到社区工作的开展离不开法律知识的积累,因此主动参加法律培训,并利用自己在“法律明白人”培训中掌握的法律知识做好解释工作。
“法律明白人”改变了舒丽萍的生活,也营造了良安社区的和谐风气。
86万名农村妇女成“法律明白人”
情与法结合,以真情暖人心,用法理辨曲直。在江西,像舒丽萍一样奔忙在最基层的妇女“法律明白人”已经成为乡村里的一抹亮色。
为进一步发挥全省农村妇女“法律明白人”作用,拓展基层妇联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能力和渠道,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江西,在深入推进法治江西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中贡献巾帼力量,2018年,省妇联联合省司法厅、省法建办共同开展农村妇女“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在三年时间内,将村妇联干部100%培养为农村“法律明白人”,同时,在村妇联干部中遴选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人选。目前,已把全省所有行政村的妇联主席培养成为“法律明白人”骨干,把86万名农村妇女培养成为“法律明白人”,圆满完成了既定目标任务,全省一大批农村妇联干部和妇女群众成为“法律明白人”和“法律明白人”骨干。
据江西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王庆介绍,在农村妇女“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中,他们将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江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保障妇女权益和促进男女平等的各项法律法规纳入培训重点内容,重点面向农村妇女及家庭进行宣传引导,发动妇女群众积极参与农村“法律明白人”自荐、遴选及培养,并重点在村妇联主席、执委等村妇联干部以及巾帼志愿者中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
在乡村治理中发挥“半边天”作用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可抚州市资溪县乌石镇关刀山村妇联主席、“法律明白人”刘银花却总是能“断清老百姓的家务事”。一年来,刘银花调解纠纷10余件,力争做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积极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教育”活动。
两年来,这支农村妇女“法律明白人”队伍,面向广大农村妇女开展法治宣传服务,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教育妇女群众信仰法律,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依法、维护权益靠法,引导妇女群众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中发挥“半边天”作用,取得了良好效果。
“农村妇女‘法律明白人’是法治江西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省司法厅一级巡视员、省普法办副主任邓奕强对农村妇女“法律明白人”进行了肯定。他希望这支队伍继续当好政策法规的“宣传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权益保护的“保障员”、社会事务的“监督员”。
针对做好下一阶段农村妇女“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我省要求,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吸引更多农村妇女加入“法律明白人”队伍;进一步强化学习培训,提升农村妇女“法律明白人”法律水平;进一步融入妇联维权工作,团结引领农村妇女“法律明白人”发挥作用。我省还将做好农村妇女“法律明白人”培养“下半篇文章”,立足新起点,开创新局面,进一步建好用好全省农村妇女“法律明白人”队伍,为平安、法治江西建设做出应有贡献,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文/首席记者方维芳 图/由受访单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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