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法治江西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的出台,对全省公安机关工作提出了哪些新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将如何贯彻落实好《规划纲要》?
日前,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郑为文接受了记者采访,表示全省公安机关正以贯彻落实《规划纲要》为契机,全面提升公安民警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强力推进执法办案公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同时,大力增强服务意识,让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安机关便利、优质、高效的服务。
郑为文接受记者采访
成立领导小组
组织任务实施
新法制报:《规划纲要》的出台实施,对我省公安机关的工作开展有着怎样的意义?省公安厅采取了哪些具体举措来推动《规划纲要》的实施?
郑为文:过去我们做了很多法治建设这方面的工作,但没有一个系统性意见,此次《法治江西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有明确的时限,倒逼我们要严格按照《规划纲要》规定的时间节点去完善我们的工作。
《规划纲要》作为我省法治建设的重要纲领性文件,为今后一个时期推动全省法治江西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
省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规划纲要》的实施工作,对照《规划纲要》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方案,将我厅牵头完成的6项、配合完成的33项任务,进行了认真分解落实。
法治江西建设,落实到公安机关就是推进法治公安建设。为此,我们出台了《实施意见》,成立了以我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组织法治公安建设各项任务的实施。
背景解读
2013年10月30日,江西省公安厅出台了《江西省公安机关推进法治江西建设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从打牢民警执法为民思想基础、加强法制培训、强化执法制度建设、做强执法监督等7个方面,具体提出了36条措施,并在《实施意见》中明确了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确保《实施意见》贯彻到基层、落实到一线。
《实施意见》立足实际,深入阐述了今后五年全省公安机关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工作重心,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力争通过3至5年的努力,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上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监督管理系统化和执法流程信息化。
强化民警执法行为的规范化
新法制报:刚才,您指出了“法治江西建设,落实到公安机关,就是推进法治公安建设”,那么我省公安机关应该如何开展法治公安建设?
郑为文:推进法治公安建设,根本在于提高公安民警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为此,我们建立了集体学法制度,认真落实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制度,并按照“干什么学什么”原则,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全面提升公安民警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新法制报:公安民警执法能力和水平的提升,怎样来体现?
郑为文:强化公安民警执法行为的规范化,这是推进法治公安建设的关键。为此,我们强力推进公安执法“六个要”、“两个无论”和“四个一律”。“六个要”是指“着装要整齐、装备要带上、说话要严谨、程序要到位、过程要记录、财物要管好”;“两个无论”是指“无论情况多么紧急,该带的装备一定要带上,无论事情多么简单,该履行的手续一定要履行”;“四个一律”是指在执法办案中要做到“一律进办案区、一律采集信息、一律有人看管、一律全程录像”。
同时,我们还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强力推进网上办案,实现办案的全过程在网上流转,通过计算机软件设置固化执法办案程序,倒逼执法规范化。强力推进执法办案公开,公开执法依据、程序、时限、进度和结果,以公开促规范,以规范促公正。
新法制报:全省法治公安建设措施如何确保落实到位?
郑为文:推进法治公安建设,还在于要加强执法监督。为此,我们通过建立执法办案责任终身制,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通过建立执法监督平台,实现对执法全流程信息化监控;通过认真落实执法质量考评制度、执法巡视制度等,强化对执法行为的监督,促进公安民警公正执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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