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晚,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东有;省司法厅副厅长肖良;奉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邹俊明;省政协委员、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卫东,围绕“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话题接受访谈。访谈中谈到《法治江西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出台一年来,江西的社会法治环境有了怎样的变化,给老百姓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什么样的改变。
通过对各位嘉宾的访谈,笔者感受到了奉新县以及江西省通过法治的思维处理问题的方法更容易解决百姓问题以及服务群众。通过法治江西的推行,切实地让老百姓得到了公平的对待,有效地维护了百姓的切身权益,访谈中提到全省将全面推行一项工作“亮点”,就是利用“法律顾问”来解决百姓问题,通过这个亮点来促进法治江西工作的开展。
笔者在访谈中了解到了,奉新县抓住了一项工作“亮点”来解决群众遇到的问题,那就是利用“法律顾问”帮助百姓解决生活、生产等问题这一特色举措。这一法制化“亮点”不仅提升了政府的公信力,更为百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应有的保障。因为,对于群众来说,解决问题是要让他们感受到公平合理的解决方式和方法,对于政府来说,与群众沟通有时确实存在群众对政府工作不理解以及解决办法不满意的现象,使得双方对于问题处理停留在一个困境之中,而法律顾问这一“中间人”,正是政府和群众沟通的一个很好的桥梁,法律顾问既不会偏向于政府,也不会偏向于百姓,这个“桥梁”是靠法律来对问题进行合理合法的解决,这样更容易取得群众和政府双方的认可。
而对于推行法律顾问解决群众问题的另一个好处就是,法律顾问大多是本地律师,在熟悉法律,具有专业性、权威性的基础之上,更具有很好的群众基础,群众基础是开展政府工作以及帮助群众解决困难的关键点,有了群众基础,就有了做好群众沟通、取得群众信任的有利条件,有利于处理各项民生问题工作的开展,会为政府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良好的保障。
就在全省推进“法律顾问”这一高效举措以后,江西省的农民工与用人方的合同签订明显增多,这一现象让笔者为江西省各级政府点个赞,这说明了老百姓开始了解法律的作用,这让越来越多的名民工懂得了法律解决问题的可靠性,而不再是像以前一样“用拳头说话”了。这不仅保证了农民工自身的安全还使得其解决问题更加高效更加理性,这是我们都希望看到的。江西省的特色法治建设理念,真正让群众形成了“有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先进理念,这一理念注定会让江西省形成良好的法治社会氛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地向前发展。
除了“法律顾问”这一工作亮点之外,江西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全面推进法治江西的意见中还提出了一系列法治江西建设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要的举措。给法治江西建设明确了方向。而对于冤假错案等问题,江西省也做了很多预防举措,如规定法律工作者做到公正执法、认真执法,避免司法行政化,通过深化改革来实行案件审判的分类管理,这样就会将审判过程中责任落实地更加具体,减少一些不公正审判的产生,江西省一系列的法治化工作亮点,助推了法治江西的形成,也让群众得到了实惠。
总的来说,江西省的法治建设路线,是在省委正确的领导下,又凝聚了全省人民的智慧,充分考虑到了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为谋求群众享有社会发展的红利而开展的。江西省委省政府在贯彻了中央的精神的同时,结合了自身发展特色和规律,有效地将依法治国核心精神融入到了江西省的发展中去,开展了各项适合江西发展的“亮点”工作,使得中央倡导的法治观念具有江西特色,更接地气。
江西的法治路线可以说值得我们充分地给予肯定,江西省一个个的法治“亮点”定会取得满意成效,这样的工作方式也将助推江西形成长期稳定的发展的态势,法治江西、法治社会乃至法治中国也注定在这样的环境下早日实现。
文/禇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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