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铁路运输法院在处理一起诉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纠纷时,采取多元协同化解方式,联合属地检察机关多向发力,最终将上述纠纷顺利化解在诉前。
此前,因原租赁用于培训的场地被收储,南昌某驾驶员培训公司不得不搬迁,并重新租赁了另一场地用于驾校经营。为早日投入运营,培训公司在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后,便向南昌某行政机关申请办理新址搬迁备案,但行政机关并未备案。
公司一日不经营,生存压力日增。无奈之下,培训公司将某行政机关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某行政机关履行办理新址备案的法定职责。
为更快更好地解决企业实际困难,最大限度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南昌铁路运输法院立案审查工作人员在了解基本案情后,认为双方有和解的可能性,于是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诉前多元化解方式解决纠纷。
经双方同意,该案很快到了南昌铁路运输法院诉前化解团队手中。案件承办人立即与被诉行政机关沟通联系,告知了其当事人的诉求,并详细了解了事情原委。同时,该院还向被诉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发送工作联系函,邀请其共同参与案件的协调化解工作。
最终,在各方共同努力下,行政机关经过审核,为培训公司办理了新址登记,原告诉求得以迅速解决,该起行政争议得到实质化解。
一直以来,南昌铁路运输法院将始终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端,不断健全完善多元解纷机制,深化诉源治理,尤其在涉及营商环境领域,努力发挥司法服务保障市场主体权益的功效,为企业发展建立起法治保护屏障。
叶伟巨 全媒体记者陈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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