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力提质增效,积极回应群众诉求,用心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2020年以来,广昌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06件,通过诉前程序有效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督促行政机关挽回国有财产约13.78万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3件,均得到法院判决、调解支持,依法追偿生态损害赔偿金34.57万余元。
污水处理站“变身”景点
“以前,我们这里的污水时常流入道路,又臭又脏。污水处理项目搞好后,大大改善了我们的生活环境。”如今,一汪清水、芳草如洗成了广昌县甘竹镇罗家村污水处理站的日常,污水处理站“变身”一个个小景点,成了村民们茶余饭后散步的好去处。
2021年,广昌县检察院针对县域内部分乡镇白莲加工经营户的加工废水未接入污水处理管道直接排入田间或水沟,导致部分田间或河道发黑等问题,向多个乡镇政府及行政主管单位发出检察建议6份。
在检察机关的督促协调、跟踪回访下,各职能部门高度重视。截至目前,该县已建成各类污水处理设施69座,覆盖率达53%。同时,各乡镇政府积极兴建莲子集中加工点,并做好配套供水、供电和污水处理设施,有效改善了各乡镇内白莲加工污染环境的状况。
解急难愁盼惠民生
广昌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优势,重点办理食品、药品领域案件,守护群众舌尖安全。
2020年7月,在开展“二次供水”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过程中,该院发现有管理人员未取得健康证上岗,还存在无日常巡查、维护、保养记录,无水质抽样检测记录,部分设施的储水箱未加盖和内壁生锈严重等问题。该院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行监管职责。经整改,有效消除了饮用水安全隐患。
今年4月,该院积极开展“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针对县城区部分连锁药店销售的消字号产品存在说明书不规范的情况,向县卫健委发出检察建议1份,经全面排查和责令整改,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保护好英烈纪念设施
为切实保护好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扞卫英雄烈士荣誉尊严,广昌县检察院深入摸排侵害英烈名誉荣誉案件线索,推动英烈保护落地见效。2020年,公益诉讼办案组发现县域内部分英烈设施存在肆意涂画、严重污损、碑上字体模糊不清的情况,于是向相关职能部门及乡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3份,督促其充分做好英烈设施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随后,相关职能部门已对存在问题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了修缮,并安排专人做好常态化管理和维护。
另外,该院还加强对其他法定领域的线索排查,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等问题积极履职。针对部分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问题,召开公开听证,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参加,共商解决这些公共安全问题,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5份,及时拆除飞线充电设备210套,有效消除了安全隐患。
谢静 全媒体首席记者刘宇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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