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宜丰县司法局为安置帮教对象量身定制帮扶措施,解决生活、就业难题,促使其更好地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再犯罪,有力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刑释人员邬某某因犯罪于2019年10月18日经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罚金10万元,于2020年9月16日刑满释放。邬某某在刑满释放后,辖区司法所迅速对其展开了“四帮一”的帮扶政策并成立了帮扶小组。重点了解邬某某的思想动态,并针对邬某某家庭、生活、工作上的问题,帮教人员及时开展心理疏导,鼓励引导其积极正面面对接下来的生活,同时协调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做到安其生、暖其心。
司法所工作人员对邬某某进行走访
邬某某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帮教下,放下心理包袱,燃起创业激情,组建了工程小队,从去年开始承包了宜丰县某某楼盘基础工程建设。工程小队有80至90人,工程管理比较人性化,农民工工资也能够及时发放,从不拖欠,农民工反响也很好。在近期的走访工作中,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到工程现已基本完成,目前正在进行收尾工作。邬某某非常感谢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帮助,并表示今后将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周小龙 徐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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