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开到百姓身边(图/受访单位提供)
近年来,九江法院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主动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把审判法庭搬到网上、开在灯下、设在村居、搭在田埂,把司法的温暖送到每一个有需要的地方,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夜间法庭服务“不打烊”
10月26日19时,濂溪区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内灯火通明,夜间法庭准时开庭。一名法官、一名书记员当晚顺利完成了一起离婚案件的审理工作,为当事人提供“不打烊”的司法服务。
原告叶某长期在上海务工,被告冷某在九江本地一家企业上班,双方均无法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到庭参与诉讼活动。为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化解双方的矛盾,减少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许峰联转变思路,征询双方意见后决定放弃休息时间,利用8小时外的时间搭建“夜间法庭”开庭审理本案。“感谢许法官,为了我们的案件加班加点开庭”。双方当事人都满怀感激地说。
今年以来,九江两级法院灵活运用夜间法庭、假日法庭方便当事人诉讼,多次主动为外出务工人员加班审理案件,为身处外地的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周到的诉讼服务,将法律的温度和力度传递到当事人心中。
田埂法庭审判在身边
近期,武宁县人民法院环资庭在案件事发地甫田乡楼湖村开展的一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巡回审判活动,吸引了众多村民到场旁听。
法庭审理查明,被告人万某强使用捕网和强光探照的方式在武宁县甫田乡楼湖村李家四组水稻田埂边非法猎捕11只野生动物斑嘴鸭。该物种被列入了《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属江西省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万某强自愿认罪认罚,自愿缴付生态修复基金5000元,并表示积极汲取此次教训,日后不再非法猎捕。法庭经审理后当庭以非法狩猎罪判处被告人万某强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没收猎捕工具。
将巡回法庭开到群众“家门口”,审理发生在村民身边的案件,让群众目睹法院审案全过程,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我们以这种巡回开庭的形式,把身边的案例带到老百姓身边,目的是增强大家保护生态的意识。”武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晏和平表示。
丁再孪 全媒体记者王白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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