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小林(化名)通过婚恋网站,找到伴侣并闪婚。然而,婚姻生活没过多久,一份诊断书让小林发现,丈夫竟患有精神分裂症。近日,在芦溪县人民法院的审理下,这段短暂的婚姻最终被撤销。
2021年9月20日,小林认识了比她大两岁的周某(化名)。两人相处不到两个月,便决定结婚。2021年11月15日,小林跟周某领了结婚证。
当一切都顺利进行时,小林却在无意中发现了丈夫的秘密。今年5月21日,小林看到了一份医院诊断书,上面赫然显示周某患有精神分裂症。这对小林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
深感被骗的她,立即提出了离婚,但遭到周某的拒绝。无奈之下,小林起诉至芦溪法院,要求法院撤销婚姻。
芦溪法院认为,该案的争议焦点为这段婚姻关系是否应撤销。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虽其并未明确重大疾病的范围,但结合母婴保健法相关规定,精神分裂症属于重大疾病。
近日,芦溪法院审结该案。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在婚前隐瞒自己患有重大疾病的事实,原告认为该事实足以影响其婚姻家庭生活,也违背了其结婚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原告自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至起诉之日未超过1年期限,故原告要求撤销与被告婚姻关系的诉讼请求依法得到支持,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原被告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陶红红 全媒体记者王白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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