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全南法院司法为民,最大化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让我们债权人在案件中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11月22日,全南县人民法院举行全南包钢晶环稀土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债权发放仪式,债权人代表赵文华在仪式上表达了对法院的感谢。根据重整计划,当日这轮可供清偿的债权共计1800余万元。至此,全南包钢晶环稀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南晶环”)破产清算转破产重整一案顺利审结,80余位债权人和110余位职工的权益得以保障,职工债权、税款债权获得100%清偿,普通债权清偿比例由35%提升到75%。该案也是赣州市第一例稀土企业重整成功的案例。
负债
企业申请破产清算
全南晶环成立于2010年9月。近年来,该企业因连年亏损,债务金额高达3亿余元。财产、土地将被查封、拍卖,企业经营举步维艰,濒临绝境。
今年4月,债权人以全南包钢晶环稀土有限公司“已资不抵债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全南法院申请对全南晶环进行破产清算。法院经审查,4月27日依法裁定受理该申请,全南法院创新适用“债务人与主要债权人协商确定”的管理人确定方式,并于当日指定破产管理人。
联动
破产清算变破产重整
受理此案当天,全南法院副院长何荣香与2名破产审判团队法官组成合议庭,前往全南晶环调查了解经营、负债状况及土地、产权等资产情况。关于“救不救”“如何救”等问题,该院多次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工作进展。因“企”施策、专案研判,将府院联动机制应用到审理全过程,该院先后组织管理人等进行了20余次会谈。
本着挽救企业、维护多方合法权益的理念,全南法院积极与县委县政府协调,联合工信、税务、行政审批等部门形成合力,以“避免资产贬值、确保复工复产”为目标,助推案件有序进展。在各部门通力协作下,6月15日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稀土”)董事长章智强率队实地考察全南晶环,并决定作为重整投资人引入资金。8月15日,合议庭决定将该案从破产清算程序转入破产重整程序。
拯救
引入“活水”焕发新活力
9月19日,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会议审核通过了全南晶环重整计划草案,确定由北方稀土作为重整投资人,投入1.4亿余元资金对全南晶环债务进行清偿。职工债权、税务债权得到100%清偿,普通债权清偿比例由破产清算时的35%猛增到75%,且清偿时间将大大缩短。
10月28日,全南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11月22日,完成重整计划的执行和监督。注入新资金后,全南晶环更名为北方稀土(全南)科技有限公司,顺利完成破产重整,焕发新活力。
该案是全南法院审结的首起破产重整案件,涉及职工110余人、资产负债3亿余元,均为赣州市之最。今后,全南法院将进一步完善企业破产审判工作机制,以实际行动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陈丽娟 张玲玲 全媒体记者陈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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