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晨熙
国家医疗保障局近日印发《关于全面排查并取消医保不合理限制的通知》,将重点排查医保在协议管理、预算管理、审核结算、考核评价、基金监管等方面是否存在不合理限制和要求,直接或间接导致医疗机构在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产生不方便甚至损害参保人员利益的行为。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群众反映以及前期调研情况,此次排查重点聚焦群众最为关心的三大类问题:住院医疗服务方面,是否存在医保对定点医疗机构年度总额预算/总额控制不科学、不规范且缺乏合理调整机制,以及是否存在对患者住院天数作出具体限制,导致推诿病人、分解住院等情况;门诊医疗服务方面,是否存在医保对参保患者用药规定具体天数或金额上限,导致医疗机构不能或不便于开具长期处方;医保考核管理精细化方面,是否存在医保直接搬用有关部门管理指标作为医保部门管理指标,如住院、门诊次均费用、药占比等,导致医疗机构及参保人员误认为是医保部门的管理规定。
此次排查将采取座谈走访、信访渠道、舆情监测等多种途径进行,工作将分三个阶段:2022年12月底前,统筹地区医保部门开展自查自纠,逐一整改;2023年1月31日前,省级医保部门汇总全省情况;2023年2月底前,国家医保局开展工作督导和调度,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各地排查及整改实际情况,进行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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