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江西网讯 近日,弋阳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聋哑人犯罪的案件,为了维护聋哑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弋阳县法院特地请了手语翻译人员参与庭审。在手语老师的帮助下,顺利完成了整个庭审活动。
2019年2月26日,被告人舒某、方某(系先天性聋哑人)乘坐德兴市至弋阳县的班车到达弋阳县伺机作案。当日12时许,在客运班车上,两被告人从祝某中袋内盗得现金3400元,两被告人下车后各分得赃款1700元。
2月27日,被告人舒某、方某被德兴市公安机关抓获,两人归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案件起诉到法院后,承办法官得知被告人方某系聋哑人,为查明案情,保证案件公正审理,充分保障被告人方某的诉讼权利,法院依法聘请县特殊教育学校的手语教师作为翻译人员,同时又指定一名法律援助律师为其辩护。在翻译人员的协助下,被告人方某当庭认罪。
周军 记者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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