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江西网讯 6月19日,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向其发出了该院首份《离婚证明书》。
以前通过诉讼离婚的当事人,没有离婚证,如要办理户口、购房、出国、贷款等相关事务,需要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时,只能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然而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中,载明了夫妻离婚原因、财产状况、家庭成员信息等涉及隐私的内容,极易造成个人信息的泄露。吉安中院此次发出的离婚证明书中,只记载离婚男女双方当事人身份信息、生效法律文书案号、类型及生效时间等必要的证明信息。
刘文彪 记者程爱娣 实习生刘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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