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是保障人民权利、实现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公正是法制建设中永恒的主题。法官作为司法活动的实施主体,如何让案件当事人在司法的亲历过程中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是个值得关注的话题。民事诉讼中,庭审是审判活动中最核心的环节,对当事人而言,庭审过程是感受最直观的环节。因此法官庭审理念的科学与否将直接影响到案件的公正审判。故笔者建议,理念先行,结合实践构建科学的民事庭审理念以促进民事审判改革。
一、坚持庭审公正。公正是裁判的生命,也是审判活动的基本价值目标。因此,在整个司法过程中,法官都应把追求司法公正作为自己的最高的行为准则,这包括实体的公正和程序公正。
二、庭前准备先行。不论什么民事案件,法官都应做好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开庭前完成争议点的整理和固定。根据不同的案件类型,通过书状先行或者言词辩论准备庭的方式进行争点整理,这样有利于提高法官与当事人的沟通效率,节约诉讼资源。
三、明确庭审重点。首先是要改变传统庭审方式中的流水账式的“读诉状、过证据”,将庭审的重点放到围绕争议焦点,排除疑点,引导当事人针对争议焦点问题进行攻击防御,并且通过法官释明义务的行使和适时适当的公开心证,给予当事人影响法官心证的机会,避免了突袭裁判,提升庭审透明度,达到促进当事人和解、调解的效果。
四、强化案件检索,提高法律适用统一度。强化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发挥民商事案件网络检索系统的作用,实行案件对比,完善法律统一适用机制,以求不同法院之间和同一法院内部在法律问题适用上的统一。
五、追求庭审效率。“迟来的正义是非正义”因此,在追求司法公正的同时,也应注重庭审效率。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法制观念的增强,尤其是立案登记制后,法院系统的案件数量在不断增加,新类型的纠纷亦不断涌现。从目前社会实践看,司法资源仍有限,因此有必要提高庭审效率,避免诉讼资源的低效率使用,另一方面提升审判质效也有利于增强法律的权威及提高公众对司法的信任。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张小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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