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抚州市以打造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升级版为牵引,探索实施“一村一名乡土法治人才”培养工程,念好“精”“育”“留”“用”四字诀,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更优法治人才保障。
一、在“精”字上下功夫,推动乡村法治人才脱颖而出。精选对象。以行政村为单位,在每个行政村骨干“法律明白人”中精选1至2名文化水平较高、法律素养较好、群众公认度高的作为“乡土法治人才”后备人选。精心培训。以县(区)为单位,围绕婚姻家庭、农村土地承包、继承、民间借贷等与基层治理紧密相关的法律知识,对“乡土法治人才”后备人选开展集中培训。精准认定。在培训后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试合格认定为“乡土法治人才”,并按照《抚州市人才分类认定目录》明确为对应层次人才。今年以来,全市各地共精选“乡土法治人才”后备人选1800余人,组织各类专业培训80余场,1200余人被认定为“乡土法治人才”。
二、在“育”字上做文章,培植乡村法治人才成长沃土。构建培育课堂。统筹全市现有法治建设、红色文化和研学实践基地等资源,打造了抚州市“乡土法治人才”示范培训基地。从政法综治维稳干部、退休政法干警、优秀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等队伍中遴选师资,组建了全市“一村一名乡土法治人才”师资库。截至目前,师资库已有来自全省各地56名专家学者。编印培育教材。以提升法治素养和法治实践能力为重点,按照“课堂教学+法治实践”的模式,以农村多发、高发问题为重点,精心研究培育内容,编印了实用通俗的各类教材10余套。开展培育活动。今年8月,举办了全市首期法律明白人骨干暨农村法治带头人示范培训班,120名村(社区)书记、主任参加了培训,其中绝大部分是乡土法治人才。同时,今年以来,充分利用民法典宣传、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面向“乡土法治人才”开展精准的法律知识教育共计10余场次。
三、在“留”字上铆足劲,健全乡村法治人才激励机制。给待遇。积极争取法检两院支持,优先在“乡土法治人才”中遴选人民陪审员、“特邀法官”,推选人民监督员。截至目前,全市从“乡土法治人才”中发展人民调解员、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等共50余人,聘请“特邀法官”21人。给补助。发挥“乡土法治人才”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特殊作用,按照纠纷性质、难易程度、社会影响、涉及人数、涉案金额等相关标准,落实调解案件补贴制度。今年以来,共落实调解案件补贴6000余元。给荣誉。定期开展“百优法律明白人”选树活动,并在国家、省、市优秀人民调解员、普法工作先进个人推选表彰时拿出不低于10%的名额向“乡土法治人才”倾斜。通过各种激励措施,推动“乡土法治人才”真正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方面发挥作用。
四、在“用”字上见成效,搭建乡村法治人才实践舞台。出台法治助力举措。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助力乡村振兴的若干意见》,推出助力乡村振兴14条硬措施,不断延伸“乡土法治人才”工作触角。推动1932个村、社区配备法律顾问,让乡村、社区看得见法治元素、听得见法治声音、找得到法治服务、受得到法治保障。搭建法治实践平台。构建“县级建有工作室、乡级建有实践站、村级建有工作站”法律服务体系,方便“乡土法治人才”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助力法治社会建设,在现场答疑解惑、矛盾快调快结中,将公共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让群众感受到依法办事、依法解纷的快捷与便利。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有工作室12个、实践站56个、工作站21个。引导参与社会治理。让“乡土法治人才”发挥自身优势,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全市涌现出崇仁黄寿孙、资溪蒋友良、南丰李水水、广昌曾火元、乐安王志武、黎川吴海燕等一大批“乡土法治人才”,引领全市69万余“法律明白人”发挥“人熟、地熟、事熟”优势,在基层重点、难点、热点工作发挥应有作用,累计开展法治实践15.2万余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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