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江西网讯 到2018年底,全省各行政村至少培养1名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到2020年底,全省农村“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户数50%以上……近日,江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省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
为积极探索新时代农村社会治理创新的有效途径,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江西样本,我省及时总结崇仁县推行一户一位“法律明白人”工作经验,在通过广泛调研并借鉴外省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形成了这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的“江西方案”,目前已正式在全省农村大力推行。
5月22日,我省召开在全省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资料图)
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完美结合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要建设法治国家,必须让法律在每户家庭、每个人心中落地生根。近年来,江西省始终把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作为深化法治江西建设的基层基础性工作,一方面强化顶层设计,另一方面着力基层实践,让法律的种子植根于广袤的乡村大地,让“法律明白人”在全省农村遍地开花。
“首先是高标准定位,将法律明白人培养纳入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据省法建办相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12月,江西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通过《中共江西省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意见》,把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作为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239项任务之一,并明确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2017年12月,省委出台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决定,把在农村普遍推广“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作为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重要举措,此后,这项工作先后纳入省委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和省委、省政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意见重要内容。
“二是高水平试点,充分发挥基层法治实践的创造性。”2015年初,江西省在当时社会矛盾突出的崇仁县开展一户一名“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试点,3年来,该县先后培养“法律明白人”5.3万人,参与调解各类纠纷1200余起,参与化解信访积案150余件,有效扭转了少数群众讲蛮不讲法、信访不信法、靠闹不靠法、找人不找法等不良风气,该县信访量大幅下降,公众安全感和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县”目标。
2017年10月,省法建办将崇仁县实施一户一名“法律明白人”典型做法上报省委领导,时任省委书记作出重要批示,并要求总结推广。
2017年12月,抚州市率先全面推广崇仁经验,确定用3年时间,实现全市各县(区)农村一户一位“法律明白人”培育率达到95%以上目标。截至今年4月,该市共培育“法律明白人”12万余人。
“三是高起点谋划,总结经验上升为‘法律明白人’培养的‘江西方案’。”省法建办在总结抚州崇仁县工作经验基础上,通过广泛调研并借鉴外省经验做法,于今年年初起草《关于在全省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多次广泛征求地方和省直有关单位意见,最终形成意见审议稿,经省法治江西建设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5月16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为推进意见的落实,5月22日,省法治江西建设领导小组专门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交流试点经验,动员部署在全省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
开辟提升农民法治素养新路径
“这是践行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升全民法治素养、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江西行动。”省法建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将积极探索新时代农村社会治理创新的有效途径,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江西样本”。
根据《意见》,“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以增强农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为目标,通过发挥“法律明白人”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农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并在《意见》中确定了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设定了一条明确的培养路径。
——科学设定目标。从农村实际出发,采取分类培养方式,以户为基本单元,每户培养一位“法律明白人”,定位是“心中有法、遇事找法”;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每村培养若干名“法律明白人”骨干,定位是“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目标任务是,到2018年底,全省各行政村至少培养1名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农村“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户数15%以上;到2019年底,全省农村各村民小组至少培养1名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农村“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户数30%以上;到2020年底,全省农村各行政村每10户至少培养1名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且有农村“法律明白人”的户数占农户总户数50%以上。此后再用2至3年,实现全省农村每户培养1名农村“法律明白人”的目标。
——规范遴选培养。对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的基本条件和主要职责进行了明确,坚持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力求实现“法律明白人”的全覆盖。采用村民自荐、组织遴选、考核上岗的方式确定“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凡符合农村“法律明白人”基本条件的村民,均可个人自荐或由家庭推荐,成为农村“法律明白人”人选;对“五保户”等暂时没有符合条件人选的农户,可以申请由村组指定包村干部、村组干部或近亲属代理。村委会对照农村“法律明白人”人选进行审查合格后,确定其为培养对象。同时,在村组干部、村妇联干部、农村党员、致富能手、大学生村官、农村“五老”人员和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村民中,遴选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人选。对确定为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对象及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人选的,由乡(镇、街道)分批组织任前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经培训、考核合格的,由村委会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并颁发有关证书和徽章。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侧重培训、考核依法解决农村常见矛盾纠纷能力和技巧;经培训、考核合格的,由乡(镇、街道)领导小组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并颁发有关证书和徽章,签订“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承诺书、履行上岗宣誓程序后正式上岗。
——加强使用管理。积极为农村“法律明白人”搭建履职尽责平台,建立健全日常管理、考核奖惩等制度。在全省农村广泛开展“五个一”达标创建活动,即:在每个行政村建立一所法治讲堂、建立一个法治图书室、组建一支法治志愿者队伍、设立一个法律顾问工作室、设置一个固定的法治宣传栏,有条件的行政
村还建设法治主题显示屏、法治主题一条街、法治主题长廊等。建立科学配套的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考核评价机制。同时,强化正向激励,积极在农村“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队伍中发展和培养党员、村组干部,聘用网格信息员、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并在涉农贷款、技术帮扶予以支持。
打造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民心工程
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与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需求高度契合,并呼应了我国乡村振兴战略。为此,江西省把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的一项民心工程,通过加强领导、严格责任、强化考核奖惩等推动这项工程的落地生效。
为强化组织保障,我省将成立省市县乡四级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领导小组,县级以上领导小组由同级党委副书记任组长、政法委书记任常务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日常工作由各级法建办承担;乡(镇、街道)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同志担任,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明确市县两级党委、政府承担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主体责任;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履行具体组织实施职责;各级司法、执法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各自职能,积极参与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各项工作,推动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为强化经费保障,江西省从夯实农村基层法治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新农村的战略高度,要求把加强农村法治人才的培养、使用、管理与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结合起来,从人、财、物等方面,对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给予充分保障,并将培养工程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足额保障。
为强化结果运用,江西省还把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纳入市、县(市、区)科学发展、法治江西建设、综治考评体系,对工作推进进度快、力度大、效果好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工作推进进度缓慢、力度不大、效果不佳的,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文/记者黄婉琼 方维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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