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江西网讯 11月26日,由安义县检察院依法提起的安徽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郭某等5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据悉,该案是我省首例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经审理查明:自2018年至2019年3月,安徽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郭某等5人为非法获取利益,通过自己公司开发的非法网络贷款软件非法获取、购买、出售公民个人信息3万余条,用于推广网络放贷软件APP和进行非法网络放贷业务,非法获利91490元。
庭审中,5名被告人均自愿认罪、悔罪,并表示愿意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法院采纳检察院量刑建议,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郭某、吕某等5人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到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同时,判决郭某等5人将非法存储在服务器和数据库内的公民个人信息永久性删除;郭某等5人、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单位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郭某等5人、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单位支付赔偿费93490元。
涂辉前 陈根明 记者刘宇琦
地址:南昌市红谷中大道1326号 联系电话:0791-86847386
备案号:赣ICP备15001586号-1 技术支持:中国江西网
法治江西网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新法制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