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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干部离任须审计森林资产

        2018-10-17 09:40:01    编辑:黄婉琼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近日,记者从省林业厅获悉,武宁县出台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森林资产的实施办法,并将任用领导干部与森林资产考核挂钩起来,这在全省尚属首次。

          据了解,按照党政同责的原则,武宁县审计部门受县委组织部委托,对全县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离任时,进行森林资产审计。以领导干部任职前后所在地区森林资产数量、质量为基础,审计部门审计森林资产是否得到有效保护和有序开发,包括管理资金的分配使用和重大项目建设、运营情况,以及严重损毁森林资产事件的处理情况,重点审计林地保有量、湿地保有量、森林覆盖率指标,和造林绿化、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情况。

          县审计部门可依法提请林业、国土、环保、水利等部门提供相关数据,并聘请专家参加审计。审计报告还应包括领导干部管辖森林资产取得的突出业绩、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应承担的相应责任。对审计发现的严重损毁森林资产问题,在区分人为因素与自然因素、历史原因与现实原因的基础上,对确系领导干部人为因素造成,符合相关规定需要追责的,县审计部门应界定其应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发现有违法、违纪线索,将依法依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领导干部森林资产离任审计结果,作为武宁县委县政府行政决策、绩效管理和对领导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同时,审计部门可参照以上办法,对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进行森林资产离任审计。

          记者杨碧玉

          来源:(省林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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