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社会监督,鼓励广大群众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即日起,我省对群众举报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的行为予以奖励,最高每起可获奖励200元。
据介绍,此次有奖举报主要针对客车、校车等车辆的8大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具体奖励措施为:举报超员行为,根据超员幅度,每起奖励50元至200元不等;举报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违规加装坐椅扶手的,车窗膜颜色过深或者违规遮挡车窗的,班线经营者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班线经营者违规站外上客、沿途揽客、强行拉客、甩客、倒客的,包车不按包车标志牌载明事项运行、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的,每起奖励100元;举报非法营运大客车的,每起奖励200元。
举报方式有扫码举报、电话举报、现场举报三种,举报人可通过关注所在地公安交警部门微信公众号进入举报平台进行举报,也可通过24小时举报电话或向执勤民警现场举报。公安交警部门将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向举报人反馈核实处理情况。
地址:南昌市红谷中大道1326号 联系电话:0791-86847386
备案号:赣ICP备15001586号-1 技术支持:中国江西网
法治江西网 版权所有 承办单位:新法制报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