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彰显诚信,摒弃失信,加快南昌县“创文保卫”工作进程,2017年2月,南昌县文明办联合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昌县人民法院公布2017年第一期“诚信红黑榜”名单。
一、南昌县人社领域诚信“红榜”
1.江西汇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江西广宥鞋业有限公司
3.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南人社〔2016〕143号文件)
二、南昌县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黑榜”
1.万以春(男,42岁)
未履行标的额:25.99万元及逾期利息
失信情形: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执行依据文号:(2015)南银民初字第136号
2.涂小毛(男,57岁)
未履行标的额:95.43万元及逾期利息
失信情形: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执行依据文号:(2015)南银民初字第276号
3.涂戏花(女,51岁)
未履行标的额:95.43万元及逾期利息
失信情形: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执行依据文号:(2015)南银民初字第276号
4.万正洪(男,54岁)
未履行标的额:48.76万元及逾期利息
失信情形: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执行依据文号:(2015)南武民初字第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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