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9时,一辆黑色奥迪悄悄驶入“怡景花园”小区一楼的车库……这一幕恰巧被在散步的社区网格员江平看到。“晏法官,你们快过来吧,李全明开车回来了。”
20分钟后,上高县法院执行局长晏志强带着两名法警,将正要出门的李全明堵个正着。“就回来拿几件衣服,这样也找得到我。”李全明嘟囔着,不得不登上法院的警车。支撑这一切的,是上高县法院从去年开始编织的一张覆盖全县、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执行工作网络。执行法官们亲切地称之为“地网”。
网格化管理监控无盲区
“地网”诞生于今年3月,上高县委政法委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全县网格员作用支持人民法院工作的实施意见》,在该县综治工作“网格化管理”的平台上,嵌入协助法院执行工作模块,构建“网格化”执行模式,有效帮助人民法院解决“人难找”、“财产难寻”等困扰法院执行工作的症结问题。该模式推行以来,全县网格员协助法院执行365次,提供执行线索1200余条,并协助化解涉执信访纠纷21件。
上高全县人口36万,共有网格员2000余名,遍布全县城乡各单位、社区、村组,是该县基层服务和社会综治的基层骨干队伍,具备人多面广、熟悉民情的优势。根据《意见》规定,2000余名网格员同时具备了另外一个身份——法院执行联络员。庞大的网格员队伍为法院执行工作增添了巨大助力,0.56%的执行联络员人口占比织就了一张严密的“地网”。上高法院还将全体执行人员的联系电话制成小卡片,分发到所有网格员手中,确保联系畅通,快速反应。2000余名网格员成为协助法院执行工作的“千里眼”、“顺风耳”,使得被执行人的一举一动都在执行法官的有效监控之内。
为了畅通与网格员的信息沟通渠道,上高法院还建立了信息互通机制。法院定期向网格员通报相关工作动态和典型性、群体性及敏感性案件的审理情况,收集网格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网格员则及时将网格居民中涉诉涉执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可能引发诉讼的矛盾纠纷信息反馈至法院。
强制执行与柔性司法相结合
被执行人陈某是上高县一家广告部的业主。2016年以来,因为数起民间借贷纠纷被起诉到法院,欠款总额达110万元。上高法院穷尽一切执行手段也只执行到65万元,还有45万元无法执行到位。案件的转机很有戏剧性。陈某在与一群人聊天时,谈到生猪市场行情的时候,顺口说了句“我的猪场没赚到什么钱”,恰好被社区网格员汪萍听到。执行法官到社区调查陈某财产线索时,网格员及时反映了这条线索。执行法官据此顺藤摸瓜,查清了陈某在某猪场有50%股份的事实,并顺利将案件执结。
“每年1100余件执行案件,如果仅靠我们法院十多名执行干警四处跑腿调查找人找财产,那肯定是行不通的。依靠广大群众,发挥人民群众的作用,是我院执行工作的力量源泉,也是群众路线在法院执行工作的体现。”上高法院院长易建锋如是说。
强制和威慑是执行工作的内在特性,调解和协调则是执行工作的重要手段。在个案执行当中,两者的有机结合往往能够起到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网格员由于其身份的特殊性,顺理成章地成为有力的支点。
考核奖惩提升“地网”质量
为避免“地网”流于形式,上高县做到“四个明确”:明确将网格员协助执行工作纳入各单位、乡镇综治考核范围,并细化评分标准;明确网格员职责支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同时要协助开展调解、涉诉信访化解、法律文书送达等工作;明确加强对网格员业务指导和培训,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升网格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明确根据网格员协助完成工作情况给予相应奖励,协助送达、调解的计发差旅费补助,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或去向、下落,帮助找到被执行人、使案件执结到位的,视情况给予现金奖励,提高了网格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文/陈明灿 吴晶 邹小院 记者程爱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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