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您当前的位置 : 江西执行 >> 执行要闻

        “文明单位”考核开始 “老赖”难过“信用关”

        签发日期:2017年09月05日 15:57     编辑:刘宇琦    
        来源:江西日报    

          一年一度的“文明单位”创建考核已陆续开始。

          在授予各级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各种荣誉称号中,文明单位是综合性最高的荣誉称号,是一块“金字招牌”。

          实事求是、宁缺毋滥,注重质量,是文明单位评选应有的态度。

          今年,江西就在全省各级别的文明奖评选中加入一条——评选必须先过“信用关”,对有失信人员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这也是江西在破解执行难题过程中紧盯“官赖”的创新之举。

          8月11日至22日,萍乡市相关部门将今年的文明单位评选推荐单位名单主动发送到萍乡中院,由该院进行失信记录审查。对比过程中,法官们发现,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局班子成员钟某涉及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已被安源区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萍乡中院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同时向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局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该局敦促钟某在3日内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依照联合惩戒的规定向市文明办建议取消其所在单位文明单位参评资格。

          接到“最后通牒”,萍乡经开区民生局高度重视,要求钟某立即清偿债务。钟某迫于压力,深夜打电话给执行法官要求履行,并于8月21日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当即支付15万元款项,获得申请执行人的谅解。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安源区法院删除了钟某的失信信息,萍乡中院对开发区民生局出具了符合参评文明单位资格的书面意见。

          据统计,截至目前,萍乡市中院已对539家单位进行失信审核,并依法对有失信人的单位作出了不推荐为文明单位和个人候选人的处理,大多数“官赖”迫于压力,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裁判文书自动履行率不断提升,起到了良好的社会示范效应。

          不只在萍乡,全省各地也有相应的行动。如南昌市文明办就在8月22日向南昌市中院发出公函,请求对该市33家申报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和现有全国文明单位诚信建设工作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就是单位或单位法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严重失信违法“黑名单”。所幸,所有单位安全过审。

          对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进行失信审查,是江西省高院和省文明办今年起联合推出的常态化联合惩戒创新举措,明确将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情况作为评选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的前置条件,作为文明城市测评的指标内容,法院对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推荐名单必须进行失信审查,失信机构和个人不得参评文明单位和道德模范。

          文件规定,参评单位或者其领导班子成员若被纳入失信名单,在规定期限内没有整改完毕的,一律取消其参评资格,并通报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已经取得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的,法院在常态化核查过程中发现其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要及时向文明办提出司法建议,撤销其荣誉称号。


        专题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