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芦溪县人民法院通过全国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冻结被执行人吴某在外地的账户,执行人员进行了异地划拨,成功执结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被执行人吴某,湖北人,是重庆某汽车运输公司的员工,2016年1月20日吴某驾驶重型货车经某国道转弯掉头时,违法相关交通规定,与正常行驶的黎某相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吴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吴某不服且不履行相关赔偿义务,经多次催促未果,黎某无奈将其告至芦溪县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吴某赔偿黎某各项损失49063元。判决生效后,黎某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吴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吴某态度恶劣,拒不履行赔偿义务且并不把这当回事消失的无影无踪。办案法官立即通过全国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申请人的银行账户、房产等财产信息进行检索查询;执行司法查控系统反馈显示被申请人吴某在重庆某银行有大量存款,执行法官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操作系统对吴某名下的存款予以网上冻结并买票前往异地进行扣划。这起执行案件取得圆满结案,黎某前来法院表示非常感谢法官的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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