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图隐匿财产逃避执行,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终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近日,上高法院成功拘留一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被执行人王某,王某被拘5天后,通知妻子从外赶回还款,在支付了申请人5万元欠款后,双方就余款达成了和解协议。
2014年3月7日,被申请执行人王某向于某借款10万元用于开店,约定借期半年。借款到期后,王某迟迟未还款。于某多次催索无果。2015年4月5日,于某向上高县人民法院起诉王某,要求其归还借款和所欠利息。2015年6月28日,上高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令王某在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归还于某借款10万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王某未按指定期间履行还款义务,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通过“四查”发现王某名下有一辆丰田牌小汽车,立即去车管所将该车查封了。但遗憾的是,执行法官尝试各种方法都未找到该车辆,无法进行拍卖变卖。王某两夫妻因生意亏损负债过多,到外地躲债,下落不明。
案件执行陷入困境,于某也有些沮丧。李法官和于某说明情况,于某了解到执行法官做的工作后,也表示理解,并同意暂时中止本次执行程序。
2017年8月,申请人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王某已回老家的重要线索。针对王某隐匿财产抗拒执行的恶劣行为,上高法院执行局开具拘留决定书。执行法官到王某老家布控,将王某拘传到院,但其仍然不履行判决义务,将其送往上高县拘留所拘留。
被执行人王某被拘留5天后,迫于拘留的强大威慑力,终于妥协,通知妻子从外赶回还款,在支付了于某5万元欠款后,双方就余款达成了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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