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芦溪县法院执行法官成功将一名被执行人女儿名下的车辆扣押。该车辆原本系被执行人王某所有,但王某为逃避执行,将该车辆过户至其女儿名下。芦溪法院此举,有效维护了申请人合法权益,同时,也以实际行动向规避执行行为亮剑,击碎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美梦”。
杜某与王某原系生意合作伙伴,2016年10月18日,杜某与王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杜某将自己在某公司的股份转让给王某,王某向杜某支付1085000元的转让款。协议签订后,杜某按照协议内容协助王某办理了公司变更登记手续,但王某却未如约支付转让款。
杜某遂将王某诉至芦溪县法院,经法院审理,判令王某支付杜某股权转让款1085000元。但该民事判决生效后王某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杜某无奈再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件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通过全国法院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一车辆及部分银行存款。执行法官立即申请将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卡予以冻结,同时申请扣押被执行人名下车辆。但当执行法官到车管所请求协助执行时,却被告知该车辆被王某转移至了其女儿名下。执行法官立即联系申请执行人,通过申请执行人协助,找到了王某本人并告知他转移财产的违法性和将承担的后果。在法律的威慑下,王某不得不交代该车辆的位置。随后,执行法官找到该车辆,并依法将车辆扣押。
事后,被执行人王某主动找到承办法官承认错误、认真反省悔过,并表示以后会遵纪守法,尽自己所能全力配合法官及申请人,将该案件履行完毕。目前,该案件尚在执行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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