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汽车流动性大,“老赖”的这部分财产难以被掌控。近日,袁州区法院联合市交警部门,利用交警部门在路网监控、检查等优势作用,对查封车辆进行协助扣押,极大地提高了执行效率和执行效果。
通过路网“天眼”一周内顺利执结案件
记者了解到,袁州区法院执行立案后,通过财产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车辆登记信息,并且,制作查封裁定书,通过宜春市车管所进行网上系统查封。
袁州区法院工作人员表示,交警监控系统发现查封车辆后立即发出报警,并通知对应区域内的执勤人员采取扣押措施。路面执勤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查封车辆,也会立即采取扣押措施。
据悉,申请执行人聂某与被执行人黄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执行标的50万元。本案立案执行后,经查发现被执行人黄某名下所有宝马车一辆,袁州区法院依法予以查封。
随后,袁州区法院前期组织双方进行执行和解,达成分期付款协议,但被执行人未按和解协议履行,袁州区法院决定依法予以扣押该车辆。
2017年7月5日,袁州区法院将扣押手续移交至宜春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协助扣押。2017年7月10日,协助扣押材料仅移交不到一周时间,执行法官即收到交警扣押车辆成功的通知。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后将车辆扣押至法院,当天被执行人即来到法院,一次性支付50万元,将案件履行完毕。
“该案仅用不到1周时间就通过交警将查封车辆扣押,并最终执结案件,取得非常好的效果,也是交警协助扣押车辆机制的一个缩影”袁州区法院工作人员说。
部门联合出击“骨头案”迎刃而解
“交警大队将需扣押车辆信息录入监控系统,覆盖辖区各路段,通过日常监控扫描过往车辆。”袁州区法院工作人员介绍称。
据悉,申请执行人黄某与被执行人杨某物权返还纠纷执行一案,杨某因与黄某前夫有债务纠纷而私自扣押黄某名下大众速腾车一辆,经法院判决杨某将该车辆返还给黄某,杨某未履行黄某于是向袁州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为返还车辆的行为执行,经袁州区法院了解该案矛盾激烈,且被执行人有暴力抗拒执行的可能,如果前往被执行人家中强制执行可能面临较大阻力和风险,执行人员决定暂时不惊动被执行人而是通过交警协助在路面上将该车进行扣押。
最终,执行人员将扣押手续移交交警部门后,经过一个月的扣押最终在被执行人放松警惕将车辆开出后在某路口将其扣押,并移交法院。法院将车移交申请执行人后该案执行完毕。
采访中,袁州区法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说,本案是袁州区法院与交警部门联合协作,共同惩治老赖的一次执行。今后法院在执行工作中与联动部门形成合力,严惩老赖。 “奉劝执行案件涉及的单位及个人不要抱有任何的侥幸心理,逃避执行,否则必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袁州区法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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