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被执行人郭某终于醒悟,写下一份诚恳的具结悔过书,交清抚养费并真诚与申请执行人进行和解。
2012年徐某某诉郭某离婚纠纷一案,经信丰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被告郭某从2013年1月起每月给付小孩抚养费500元。截至2017年6月,郭某共拖欠抚养费26500元。本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一直拒绝执行。7月5日,执行人员依法将郭某传至法院,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但郭某态度蛮横,用脏话谩骂执行人员,法院决定依法对其开出搜查令和司法拘留决定书。
郭某在高墙里待了十几个小时后,幡然醒悟,请求家里帮助他交清标的款并诚恳地向执行法官道歉,还书写了具结悔过书。日前,该案已执结。
记者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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