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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规避执行说“不” 法院两起交通案件一朝结

        签发日期:2017年07月10日 16:30     编辑:刘宇琦    
        来源:中国江西网    

          自2017年6月30日起,江西省全省法院开展为期四个月的“攻坚执行难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旨在对规避执行、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说“不”。近日,永修县人民法院在本次专项活动中,通过执行法官的努力成功执结两起交通事故执行案件。

          两起案件源于一场交通事故

          2014年9月21日,鲁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重型仓栅式半挂车在与被执行人陈某驾驶的一辆小型轿车发生碰撞后,又与其相对方向正常直行的熊某驾驶的轻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这起连环交通事故造成鲁某、熊某当场死亡,后经交警部门认定,鲁某负主要责任,陈某与熊某承担次要责任。

          后熊某之妻蔡某携其两子于2014年在人身损害赔偿方面将陈某、鲁某所属的运输公司、保险公司起诉至永修县人民法院,两年后蔡某又因该事故车辆修理费用纠纷将三被告起诉至永修县人民法院。

          该案经过一审、二审审判,法律文书生效后,运输公司及相关的保险公司均已赔偿到位,但被执行人陈某个人所应承担的67000元的以及相应的车辆损失6683.4元一直未能履行,而在事故发生的过程中,陈某的车辆一直处于脱保状态,增加了执行难度。

          执行法官巧妙调解结案

          在送达财产报告令、执行通知书、限制高消费令后,陈某表现出对执行工作极其不配合的态度。经执行法官细心调查后得知,陈某在事故发生后也曾积极地支付了熊某3万元的丧葬费,但由于陈某自身也在此次事故中受伤花去了大量积蓄,加之其女儿因从小患上重病,长期失去劳动能力,家境确实困难。执行法官得知此情况后,积极与申请人蔡某一家做工作,希望能够达成执行和解。

          申请人蔡某一家看到法院执行力度如此之大,执行法官也用尽了列失信、拘留、搜查等强制措施,看在眼里,也记在心中,蔡某终于同意将两起执行案件以50683.4元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同时陈某也在法官的见证下当场履行完毕,双方当事人纷纷为真心实意考虑当事人利益的执行法官点赞。

          据永修法院的执行法官介绍,在接下来四个月“攻坚执行难规范执行行为”的专项活动中,永修法院将打好“攻坚战”、“交叉战”、“歼灭战”、“专项活动战”、“宣传战”,对照第三方评估体系,及时补齐短板,找准差距,确保如期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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