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人崇尚‘仁义’,与人为善讲礼义,做人守信重信誉是‘老祖宗’传下来的规矩,乡里乡亲的要相互体谅,不要丢了‘老祖宗’的脸……”借助当地独具魅力的理学思想,执行法官拉着当事人的手拉家常。1小时后,原本互不相让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近日,在崇仁县人民法院上演了这样一幕。
借款纠纷 同乡生嫌隙
早在2016年,村民孙某清借了10万元给老乡孙某祥用于家庭生产经营和生意周转。然而,2019年4月,孙某祥不幸病故。孙某清担心借款打水漂,遂将孙某祥的妻子、儿女、父母告上法庭。后经法院调解,由孙某祥之妻刘某和儿子孙某涛限期在2020年1月24日前共同偿还借款本息135000元。但此后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于是,孙某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法官了解到,自孙某祥病故后,被执行人孙某涛和刘某均无稳定的经济来源,日子仍过得“紧巴巴”。
“如果强制执行,必然使其家庭雪上加霜。”执行法官意识到,该案不宜简单地采用传统的强制执行方式。为取得实际效果,执行法官决定因案施策。
以“理”服人 法官解心结
近年来,崇仁法院积极探索执行工作新方法,结合当地浓厚悠久的传统理学历史文化,传承“天人合一,万物同体;知行合一,仁信礼义”的理学精髓,将其与民法中的诚实守信原则、善意文明执行等诸多司法理念相通互融。
在执行中,该院针对一些不宜强制执行的执行难案、“骨头案”、信访案,往往借助传统理学文化在辖区群众中产生的深远影响力,将其理念充分运用到具体执行个案中,通过情理法交融引导人,传统道德和法律相结合感化人,文明和谐诚信来教育人,力求达到以春风化雨、润物无声方式化解矛盾的理想效果。
借助当地“理学文化”的底蕴,执行法官用理学文化搭建交流沟通的桥梁,循循善导,以“理”服人,力求案结事了。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孙某清当即表示理解年轻人的艰难,孙某涛也积极筹款当场履行了4万元,双方当事人达成余款延期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该案也圆满画上了句号。据了解,这是该院运用“理学文化”成功执结的第13起执行案。
“发挥理学文化的引领作用,助力执行攻坚克难,使执行工作更接地气,更有人情味,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也节省了有限的司法资源。”在谈到“理学文化”给执行工作带来的好处时,崇仁法院执行局局长朱建财如是说。
◎文/吴凰行 黄腾 王白如 首席记者刘宇琦
版权申明及版权保护 赣ICP备09008939号-2
地址:南昌市红谷中大道1326号江西日报传媒大厦15楼
邮编:330038 电话:0791-86847086 邮箱:jxfazhiwang@163.com
新法制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允许不得复制或镜像
Copyright © 2009 jxlaw.com.cn,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