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的一天,年逾七旬余某在工地打扫的时,被刘某驾驶的垃圾运输车撞伤,导致身体多处骨折,花去巨额医疗费。事故发生后,余某向月湖区人民法院起诉,经判决,肇事方刘某需赔偿余某九万余元,判决后刘某未按生效判决履行,故余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经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刘某有可供执行财产。经法院调查,发现申请人余某家庭经济困难,儿子儿媳身患重病,此次发生事故,原本不好的经济状况更是雪上加霜。被执行人刘某经济状况也是十分惨淡,离异,独自一人抚养母亲和不足十岁的儿子,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刘某坦言,事发前还能靠着开车赚钱,事发后连开车的工作也做不了了,虽愿意赔偿,但确无能力全部履行。刘某还同意先借钱履行部分赔偿,但由于没有固定收入,对剩余款项何时能全部还清尚不确定。如果对方仍不满意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将其进行拘留,以减少余某的不满情绪。
案件解决一度进入了死胡同,执行法官为此绞尽脑汁,彻夜难眠,为了打开局面,执行人员想到双方所在的公司,并尝试联系公司负责人。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公司最终愿意配合法院的工作。经法院组织三方进行多次协调,最终公司同意与刘某共同出资,使得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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