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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高院出台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扎实推进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

        2020年06月24日 12:20    编辑:黄婉琼    新闻热线:0791-86847179

          6月23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印发《关于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扎实推进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4个方面提出20项举措,要求全省法院执行局围绕做好“六稳”工作和“六保”任务,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作用,为江西坚决打赢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项战役,夺取两场胜利,确保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提供更加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意见》指出,全省法院执行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切实找准执行工作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着力增强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把服务保障“六稳”工作、“六保”任务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执行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推动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与“六稳”工作、“六保”任务全面对接,全方位提升执行效能,为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意见》强调,要坚持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准确把握查封措施的法律界限,依法执行疫情期间减免租金的政策规定,精准适用失信惩戒和限制消费措施,努力创造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良好法治环境。要尽快出台《关于认定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指导性意见》,明确认定标准,坚决禁止超标的查封,严禁违法查封案外人财产,畅通财产查控的救济渠道,加大监督力度,切实防止违法执行或采取过度执行措施影响企业财产效用发挥和企业正常运营。要充分发挥网拍平台作用,推广网络直播“云法拍”、网上VR视频看样等网拍标的物宣传推介新模式,吸引更多市场主体参与竞买,切实防止执行财产被低价处置。

          《意见》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执行法院在依法采取失信惩戒或者限制消费措施前,原则上要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要进一步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畅通“执转破”工作渠道,充分发挥破产和解和破产重整制度的保护功能,帮助企业及时走出困境。要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深入推进律师参与执行工作,完善与执行联动单位信息共享机制,推进与公安交管部门专网连接,推广网上直接办理机动车查封和解封业务,竭力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执行工作的深度融合。要科学采取疫情防控措施,充分依托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强化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到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全力保障执行工作安全有序高效运行。

          文/卢日久

          来源:江西执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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