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7日立案执行,5月27日案款全部到位,仅仅20天,南昌中院执行局快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近666万元案款全部到位,赢得申请执行人的好评。
据悉,无锡某设备公司与江西某航空工业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南昌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生效后,江西某航空工业公司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无锡某设备公司于2020年5月7日向法院申请执行。承办法官在受理该案后,立马进行“总对总”查询,迅速冻结了被执行人江西某航空工业公司名下银行存款590余万元,被执行人虽百般无奈,但自知理亏,在冻结存款当天主动联系法院,认可案件执行结果,并积极与无锡某设备公司达成执行和解,经协商一致,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近666万元的债务,并依法缴纳执行费。因无锡某设备公司为外地公司,为便利双方当事人,承办法官协调双方当事人通过微信,电子扫描等形式,对执行和解协议进行“云盖章”、“云用印”,实现无纸化“执行和解协议书”的同时,减少了新冠肺炎疫情下人员流动的感染风险。至此,案件顺利执结。
法院执行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执行速速的快慢、效率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为切实解决执行难,南昌中院加强执行团队建设,进行繁简分流,精细分工,积极调动执行干警的工作能动性,让案件执行的办理越来越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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