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靖安法院传来消息,该院在网上拍卖的一套房产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显示,该房产有18人报名竞买,4786人次围观,经过118次竞价,44次延时。最终以111.291万元的价格成交,高出起拍价470000元,溢价率高达73%。最终买受人熊某以最高价111.291万元的价格竞得靖安县时代广场某小区的一套房产。该套房产的顺利拍出,揭开了靖安法院贯彻落实省院“金融利剑”专项执行行动的序幕。
据悉,2012年9月,中国银行靖安支行与张某签订贷款合同,通过转账方式向张某提供了46万元的按揭贷款。张某偿还部分按揭款后,剩余部分一直未偿还。截至2017年10月27日,张某尚欠该银行35万余元按揭款未能偿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该银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张某及其配偶邹某共同偿还上述债务。2017年11月28日,法院判决张某、邹某偿还按揭贷款本息合计35万余元;该银行有权以张某的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判决生效后,张某、邹某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该银行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院未发现张某、邹某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遂依法裁定拍卖张某抵押按揭贷款的上述房产。为顺利实现交付,靖安法院当日即组织力量对该房予以强制腾空。腾房过程虽是一波三折,但在靖安法院执行局余局长的坐镇指挥下,房屋得以顺利腾空。
10月8日,省高院发布关于《严厉打击金融借款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第五号),部署在全省各级法院开展为期30天的“金融利剑”专项行动。方案下发后,宜春中院执行局于10月9日下午召开全市法院“金融利剑”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会后,靖安法院迅速贯彻部署,依法加快对涉金融案件的财产处置力度,并决心以本次专项行动为契机,集中力量重点执行金融债权执行案件,集中失信惩戒一批、集中处置一批财产、集中清场一批房产,集中通过“法媒银”平台等曝光一批。特别是对有能力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而拒不履行构成犯罪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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