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家电却拒不支付家电款,9月26日,上栗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执行到位标的28400元。
据悉,2017年,彭某夫妇因新房落成,在周某处购买一批新的空调、电视等家电共计29400元,双方采取先到货后付款的交易模式。事后经周某多次催讨,彭某于2018年1月支付1000元,余款彭某夫妇一分未付。2018年4月周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彭某夫妇支付周某欠款28400元。
该案件申请执行后,执行法官查询彭某夫妇银行账户信息得知两人存款最多的银行卡也只有60多元,面对这种情况执行法官依然坚持不懈查找案件突破口。执行法官向彭某家邻居了解得知,彭某夫妇都是在工厂干活,一般过年过节的都会发工资。
了解这一情况后,9月21日,执行法官来到了彭某家里,表明拖欠欠款不还法院将采取拘留措施,届时中秋节一家都不能团圆,只能在拘留所里度过。最后,双方达成协议,彭某夫妇表示过节后一定将欠款还清,同时,周某也愿意再相信彭某夫妇一次。近日,彭某夫妇也依照约定将全部欠款转入法院账户,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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